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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课堂讲义(第五章知识

时间:2013-04-25 12:17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知识点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影响
持股比例
类型
控制
P>50%
对子公司的投资
共同控制
比例不限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重大影响
20%≤P≤50%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无重大影响
P<20%
无重大影响的投资

  注释:

  (1)前三类长期股权投资可以是对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也可能是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但第四类即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仅指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对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无重大影响的上市股票投资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持股比例P,只是量的标准,必须同时考虑质的标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控制和无重大影响两种情形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两种情形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补充:控制的认定控制的数量标准为持股比例超过50%,但同时需要结合质量标准来判断,即注意持股比例不足50%却能够控制的情形,以及比例超过50%却不能达到控制的情形,总之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能够“控制” 的情形:

   

  间接拥有比例的确定方法,举例:

  A企业拥有C企业的表决权比例为:

  35%+20%=55%

  

  

  (2)虽够超过半数但不能控制的情形:

  被投资方进行清理整顿。

  被投资方已宣告破产其他情形等。

  2.共同控制的认定本部分内容在教材第二节权益法。

  共同控制:全票通过,一票否决,与持股比例无关。

  3.重大影响的认定本部分内容在教材第二节权益法。

  重大影响的确定基础为: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的制定。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另外,还应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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