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请将判断结果,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按面值购入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计提利息能够引起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动。( )
2、甲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3月20日提出分派股票股利方案,200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05年4月20日,该公司调整了报告年度2004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
3、采用毛利率法对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的成本进行计价时,在每个季度前2个月通过毛利率法先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后计算结存存货的成本,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仍然要通过毛利率法,但要首先计算结存存货的成本,后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
4、固定资产的处置净损益,在筹建期间增减长期待摊费用;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
5、企业无论是采用直接转销法还是采用备抵法核算发生的坏账损失,其确认坏账的标准是相同的。( )
6、将应付债券溢价的摊销方法由实际利率法改为直线法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
7、资产一般是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但如果发生的可能性很大,也可以根据谈判中的交易的经济业务来确认一笔资产。( )
8、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对理解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有重大影响,并且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
9、在生产经营期间,溢价或折价发行的债券是在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因此,在摊销债券溢价时应增加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在摊销债券折价时应减少当期的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 )
10、甲公司以一台设备交换乙公司的一项无形资产,该设备账面原价为30万元,累计折旧为7.50万元,公允价值为18万元;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23.25万元。甲公司另行向乙公司支付现金5.25万元,则该交易不能确认为非货币性交易。( )
四、计算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的会计分录,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写出一级科目,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1、龙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公司)系工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33%。龙海公司采用实际成本对发出材料进行日常核算。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趺价准备。龙海公司2003年和2004年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2003年12月12日,龙海公司购入一批甲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甲材料的价款为75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27.5万元。龙海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甲材料购货款,另支付运杂费及途中保险费18万元(其中包括运杂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05万元)。甲材料专门用于生产产品。(2)由于市场供需发生变化,龙海公司决定停止生产甲产品。2003年12月31日,按市场价格计算的该批甲材料的价值为75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销售该批甲材料预计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为67.50万元。该批甲材料12月31日仍全部保存在仓库中。(3)按购货合同规定,龙海公司应于2004年6月26日前付清所欠华山公司的购货款877.50万元(含增值税额)。龙海公司因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无法支付到期款项,经双方协商于2004年7月15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在主要内容如下:①龙海公司以上述该批甲材料抵偿所欠华山公司的全部债务;②如果龙海公司2004年7-12月实现的利润总额超过500万元,则应于2004年12月31日另向华山公司支付150万元现金。华山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华山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43.88万元;接受的甲材料作为原材料核算。(4)2004年7月26日,龙海公司将该批甲材料运抵华山公司,双方已办妥该债务重组的相关手续。上述该批甲材料的销售价格和计税价格均为675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在此次债务重组之前龙海公司尚未领用该批甲材料。(5)龙海公司2004年7-12月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20万元。假定均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要求:(1) 编制龙海公司购买甲材料相关的会计分录。(2) 计算龙海公司2003年12月31日甲材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3) 分别编制龙海公司、华山公司在债务重组日及其后与该债务重组相关的会计分录。
2、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为上市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各年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按净利润的10%和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该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采用递延法。200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为2005年4月20日。该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5年4月20日完成。华美公司2005年1月1日至4月20日,发生如下会计事项:(1)华美公司于2005年1月3日因企业管理不善引起一场意外火灾,造成公司一生产车间厂房被烧毁。根据账面记录,被毁厂房的账面原价为200万元,已提折旧80万元。对于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意给予70万元的赔款,其余损失(不考虑被毁厂房清理费用和残值收入)由企业自负。(2)华美公司于2005年1月25日收到一批退货,该批退货系2004年11月销售给甲企业的某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2.5万元,结转的产品销售成本200万元,此项销售收入已在销售当月确认但货款及税款于当年12月31日均未收到。2004年年末华美公司对应收甲企业账款按5%计提坏账准备(按应收账款的0.5%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税前扣除)。退回的产品已入库。不考虑运杂费等其他费用。(3)华美公司于2005年1月31日发现2004年漏记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20万元。(4)另外,华美公司200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金额中包括华美公司2002年1月1日对乙公司的9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该投资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0%,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于2003年、2004年从乙公司分得现金股利20万元和15万元。根据有关资料,乙公司于2002年1月1日由华美公司等三方共同出资设立,资本总额即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从2002—2004年,乙公司股东权益变动除净利润因素外,无其他变动事项;乙公司2002年、2003年、2004年三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和150万元,乙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0%。华美公司从2005年1月1日起对该项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要求:(1)根据(1)(2)(3)编制华美公司有关会计分录。(2)计算华美公司2005年1月1日起,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因追溯调整,对华美公司2005年12月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的影响净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3、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应收西方公司的应收账款为1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0万元。2004年5月10日,东方公司与西方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东方公司同意西方公司用一批产品和一台设备抵偿上述全部账款,产品的售价为4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0万元。西方公司于2004年5月20日将上述产品和设备运抵东方公司,并解除了债权债务关系。2004年6月30日,东方公司已为上述设备计提折旧0.5万元,预计上述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25万元。2004年7月10日,因生产经营需要,东方公司将上述设备与南方公司的一批材料交换,2004年7月,东方公司为该设备计提折旧0.4万元。在交换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4万元,换入材料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假定东方公司不单独向南方公司支付增值税,东方公司收到补价0.6万元。要求:(1) 确定债务重组日。(2) 编制东方公司债务重组日的会计分录。(3) 编制东方公司2004年6月30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4) 编制东方公司2004年7月10日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中若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