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无形资产出售 无形资产出售名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确认其利得的时点,应按照收入确认中的相关原则进行确定。
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差额,确认为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同步练习】甲企业出售一项商标权,所得价款为1 200 000元,应交纳的营业税为60 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该商标权成本为3 000 000元,出售时已摊销金额为1 800 000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00 000元。
答案: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 200 000
累计摊销 1 800 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标权 300 00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 3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0 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4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