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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预习:应付债券

时间:2013-02-25 13:13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预习:应付债券

 

  (一)一般公司债券1.公司债券的发行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1)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

  (2)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

  (3)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

  企业发行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价值,贷记“应付债券——面值”科目,按实际收到的款项与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2.利息调整的摊销

  利息调整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一次还本、分期付息两种。

  (1)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2)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

  3.债券的偿还

  (1)采用一次还本付息方式的,企业应于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应付债券——面值、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采用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方式的,在每期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债券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时,借记“应付债券——面值”、“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倒挤),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先算)。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既含有负债成分又含有权益成分,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企业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确认为应付债券;再按照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是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利率折现的现值。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其初始确认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应付债券”科目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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