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A。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自做出出售资产决议之日起10日内,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19.A。外国投资者以并购股权方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后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二、多项选择题
l.ACD。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方评定。
2.ABCD。属于下列行业的合营企业,应按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合营期限:饭店、公寓、写字楼;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从事资源勘查开发;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雷期限的。
3.ABC。根据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资企业的下列活动中,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有:增加注册资本;转让注册资本;抵押财产;转让财产。
4.BCD。合营企业的章程、协议在企业设立过程中,须向审批机关报送,但不需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A选项错误,BCD选项正确。
5.ABD。土地使用权是中方可以选择的出资方式。所以ABD选项正确。
6.BCD。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营企业中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符合的条件有:(1)须经合营各方同意;(2)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3)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7.BC。外资企业将其财产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但无须进行变更登记。
8.ABD。c选项为机器设备及物料出资应符合的条件。
9.BC。B项正确表述为: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1次;c项正确表述为:经合营企业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lO.ABCD。本题的考点为合营企业中的一方投资者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付出资的法律后果,在此有别于中外双方均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付出资的法律后果。如果属后一种情况,其法律后果为视同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并办理注销登记,予以公告。
11.ABD。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允许其先注册登记,再根据出资额一次或分期缴纳出资,所以A选项所述是正确的。B选项所述,在1997年8月1日,至该合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3个月,法律
规定,实缴资本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现实收资本120万美元,已占注册资本800万美元的15%,所以B选项也正确。c选项所述内容为,中方与外方合营者在1997年11月1日,应缴付的出资均为200万美元。但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额。根据这一规定,本题显然缺少一个条件,没有说明中外双方的出资比例相同,所以出资额相同的说法不正确。D选项正确,符合出资期限的规定,2000年5月1日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已满3年,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3年内全部缴齐。
12.BCD。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有关法律规定,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本题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8年3月1日成立,外方出资人甲公司于1998年5月30日,即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了全部购买金额120万元,其行为合法,故不是正确的选项。B、c两个选项所述情形,均为延期支付,但因未经审批机关批准,所以该情形不合法。D选项所述时间与上述规定时间无任何关系,显然不合法。因此,B、c、D三项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