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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点:公司概念、法人财产权

时间:2015-01-22 16:41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201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点:公司概念、法人财产权

 一、公司概念:法人企业

  企业分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法人企业 非法人企业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有限责任 承担无限责任
负债超出企业无需个人承担 需个人承担企业负债

  二、分公司AND子公司

 

  共同点:都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不同点:

分公司 子公司
对应总公司,隶属于总公司,隶属公司范围内进行活动 与母公司之间存在控制关系
不具备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
有一般营业执照 有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人财产权:投资、担保

 

  1、投资:由董事会OR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章程决定数额;

  2、担保:对外担保由董事会OR股东大会决议;

  对内由股东大会决议;

  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做表决权,过半数的通过;

  PS1:表决权:既不等于出席会议的人数,也不绝对等于出资额;

  PS2: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司约定或出资额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份确定;

  PS3:过半数是大于一半,而不是大于等于;

  方便记忆的口诀:对外担保股董议,对内担保股东议,出席其他表决半,数额不超章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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