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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点: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区别

时间:2015-11-25 15:47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例题】多项选择题

  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2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

  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

  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时,则应平均分配

  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正确答案:ABD

  知识点:行纪合同

  答案解析:

  (1)选项A: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选项B: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3)选项C: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4)选项D: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深入解析】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不属于委托合同。虽然都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但是属于三个不同的合同关系。三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可以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与第三人完成交易事务。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居间人只有在居间成功时才有报酬请求权,并且在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时,可以从委托方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而在委托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为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3)居间人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而在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中都有委托人取得事务处理结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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