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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辅导: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时间:2014-04-23 19:18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辅导: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东奥小编】本篇文章介绍的是中级《经济法》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的概述。主要内容包括: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名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指的是为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筹建准备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因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缴纳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申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4)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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