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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辅导:商标注册的原则

时间:2014-02-28 18:05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辅导:商标注册的原则

  商标注册的原则

  【知识点相关内容】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1)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

  (2)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3)除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外,商标无论是否注册都可以使用,但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到商标法律制度的保护。

  【解释】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根据该规定,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反对他人抢注,如果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先用人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或者撤销程序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不能根据《商标法》禁止他人仿冒、假冒其商标。

  2.显著原则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解释】商标不能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如美术作品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考生可以参阅2013年教材中关于“三毛”商标的案例。

  3.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解释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解释2】(1)商标:先申请→先使用→协商→抽签;(2)发明专利权:先申请→协商。

  【解释3】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4.商标合法原则

  (1)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①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②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③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④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⑤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⑥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⑦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解释】(1)四川省有个荣昌县,荣昌具有繁荣昌盛之含义,因此某制药厂可以申请“荣昌”商标;(2)地名可以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如“金华火腿”;(3)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如“青岛啤酒”。

  (2)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

  【解释】上述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解释】可口可乐公司的“玻璃瓶型”商标就是三维标志的注册商标。

  ③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④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解释1】(1)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实行“全面保护”的原则,不管是相同、类似的商品,还是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均被禁止;(2)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实行“同类保护”的原则,只有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才被禁止。

  【解释2】普通的注册商标,实行“同类保护”的原则,只有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才被禁止。

  ⑤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⑥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知识点相关练习】

  多项选择题

  “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营养丰富,口感独特,远近闻名。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拟对其采取的保护措施中,不合法的有( )。

  A.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B.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C.将鸭梨的形状申请注册为三维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D.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2)选项C: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3)选项D:“香梨”属于通用名称,不能将其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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