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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精选习题二(5)

时间:2009-11-24 10:16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三、判断题

1、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2、上市公司如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的资金用途,必须经董事会的批准。( )

3、如果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4、甲、乙、丙于2005年分别出资20万元、25万元、35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丙将其部分出资额依法转让给丁。2007年4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10万元的设备虚报为2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乙丙丁均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5、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监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

6、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决议无效。( )

7、法律规定,只有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上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

8、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股东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 )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长。( )

10、《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可以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赋予公司更大的经营自由。( )

11、《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12、除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外,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1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开会时,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

15、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录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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