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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真题(7)

时间:2009-11-25 20:43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3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措施应当终止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提起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选项A正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因此选项B正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选项D正确。 
 试题点评:  本题选项C要特别注意,是“中止”而不是“终止”,这样的关键词在背书时要特别注意。本题的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三简答1中有所体现。 

32.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有( )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债权转让和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另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不能向乙交付名画,所以乙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另外,乙可以抗辩甲,则债务人乙对让与人甲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丙主张,因此乙可以拒绝丙的付款请求。所以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试题点评:  本题较难,考了债权转让中抗辩权的让与与合同解除两个知识点,需要考生在一定的基础上有综合分析和判断的能力。本题考点在李玉华老师考前串讲中有重点的提示。

33.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不服,拟选择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执行判决,同时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执行判决,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不执行判决,并向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D.不执行判决,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审判程序。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是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二审判决在作出时生效。所以答案是AB。
 试题点评:  本题比较容易,共三个关键点,一是要清楚提起再审的人民法院包括“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二是要清楚提起再审的,原判决是不停止执行的;三是要清楚“两审终审制”的含义。本题考点在李玉华老师考前串讲中有重点的提示。

3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机构或人员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有( )。
A.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B.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C.因贪污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D.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根据的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包括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员、破产企业的投资人等);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试题点评: 破产管理人的相关规定在本年考试中多次涉及,本题关键是选项C和D的判断,选项C要注意没有年限的问题,只要是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都是不能担任管理人的,选项D要注意利害关系的范围,复习时不能仅仅记“利害关系”四个字,还要将其具体内容看一下,否则遇到此类题目也是不太好判断的。本题所涉及考点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单选13相同,另外,李玉华老师考前串讲中也做了多次的提示。 

3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属于破产管理人有权请示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
C.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
D.债务人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的行为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的撤销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选项D是属于无效行为,而非可撤销行为,因此不选。
 试题点评:  又是一道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题目,本题比较简单,对于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的区分也是网校老师在课程中反复强调的,本题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单选15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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