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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要点:代理的适用范围

时间:2014-08-19 14:34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要点: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同时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等。

  不适用代理的行为:

  (1)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则不能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2)约稿、预约绘画、演出等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也不适用代理;

  (3)被代理人无权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

  (4)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某些民事主体才能代理的行为,他人不得代理,如代理发行证券只能由有证券承销资格的机构进行;

  (5)违法行为也不得适用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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