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辅导:财政执法主体含义与种类
财政执法主体含义与种类
1.财政执法主体的概念
财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拥有财政执法权力、承担财政执法职责的组织。
财政执法主体只能是组织,即有关财政执法机关,不是个人。财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履行财政执法职责时,是职务行为,不是以个人名义。
2.财政执法主体的种类
根据《条例》的规定,财政执法主体包括以下三类: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
(3)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