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辅导:财政监督法律制度财政监督法律制度
【知识点相关内容】
1.财政监督的内容
(1)对预算、计划的编制及执行的监督;
(2)对财政收入上缴的监督;
(3)对财政投资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4)对行政事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5)对国家出资企业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
2.人大监督
(1)各级人大的预算管理职权
①审查权,有权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批准权,有权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变更撤销权,有权撤销或者改变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还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①监督权,有权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②审批权,有权审批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以及本级政府的决算;
③撤销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知识点相关练习】
多项选择题
1、根据人大监督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各级人大预算管理权的有( )。
A.审查权
B.批准权
C.变更撤销权
D.监督权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2、根据财政监督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各级人大有权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B.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或者改变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各级人大有权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权);(2)选项BC: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或者改变“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还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变更撤销权);(3)选项D: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