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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分享-外商投资项目分类

时间:2013-03-22 10:53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分享-外商投资项目分类

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1)技术水平落后的;
(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
(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
(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
(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
(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产品出口销售额占其产品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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