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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分享-增值税的税率

时间:2013-03-19 10:54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分享-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为17%  1.销售或进口货物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再加:工业盐) 
   低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 、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8.二甲醚 
      9.食用盐 
   零税率  法律不限制或不禁止的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及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 
   征收率4%减半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销售旧货 
   征收率6%    
   征收率4%    
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3%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征收率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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