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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分享-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时间:2013-02-23 13:13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分享-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概念  独立董事是指既不是公司股东,又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基本任职条件  1.(包括但不限于)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消极任职条件):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注】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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