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特征与分类
1.租赁的基本特征
(1)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是借物还钱,并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来体现。
(3)租金的分期归流。
2.租赁的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特点主要是:(1)出租的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2)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合理的限制条件内承租企业可以中途解约。(3)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租赁公司负责。(4)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以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经营租赁比较适用于租用技术过时较快的生产设备。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是:(1)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者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2)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租赁期间双方无权取消合同。(3)由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4)租赁期满,按事先约定的方法处理设备,包括退还租赁公司,或继续租赁,或企业留购。
表3-1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对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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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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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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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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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物于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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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融资特征,只是一种融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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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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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资金,添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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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使用,预防无形损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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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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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长,相当于设备经济寿命的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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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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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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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设备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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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设备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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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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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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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同意可中途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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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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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专用设备,也可为通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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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设备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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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与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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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多为承租人负责,通用设备多为出租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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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为出租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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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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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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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经济寿命期内轮流租给多个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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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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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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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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