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我市2015年会计中初等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中级、会计初级、执业药师、社会工作师、环评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监理工程师、注册测绘师等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将于3月28日-5月20日(每周一、周二下午)集中发放。 (合格人员名单附后)。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通知本人填写《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二份,填好证书编号(合格人员名单里查),携带本人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到市职改办统一办理。对具备办证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对不具备报名条件而考试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专业成绩有效期保留一年,逾期未办的证书作废。
办证地点:市政府大楼312号 电话:389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