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9]24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南通市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继续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15至16日,考试档次为初级、中级。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参加以往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二)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证书。
(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注册之日算起)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注册之日算起)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注册之日算起)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注册之日算起)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1.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和会计继续教育证书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没有会计证的年限限制)。
2.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从注册之日算起,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3.报考2010年度中级考试、出生年月在1985年8月31日之后的考生,不能网上报名,请此类考生携带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照片在确认时间段内到市区确认点报名。
4.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