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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练习:股东出资

时间:2013-11-26 16:15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201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练习:股东出资

单项选择题

  1、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答案】C

  【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选项A错误)、特许经营权(选项B错误)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选项D错误)等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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