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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30日

时间:2009-10-20 08:43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财经学校: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我市2010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且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

  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网上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级别
报名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资格
报考条件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
报考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报名时必须校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30元。
  4、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使用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制订的考试大纲编写的辅导材料,用于2010年度考试。各地各报名点不得自行搭售或推销其他渠道的考试用书和辅导材料。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确认点设置:报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其中市级在曲靖财经学校(老校区)和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报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电话:3219921;各县(市)区设在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科(股)

  (二)由于实行网上报名,各县(市)区报名点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10月10日-30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09年10月15日-11月5日补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09年12月5日-12月15日。报名的网名均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或直接登陆http://test.acc.gov.cn。

  (三)2010年2月1日前,各县(市)区向市会计考办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附件二)

  (四)报名费按每人每科30元收取,于2010年2月1日前请将报名费及订书费全额汇缴到曲靖市财政局帐户。

  (五)2010年5月14日前,市会计考办完成对各考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六)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

  (七)2010年7月20日后,公布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询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八)2010年8月10日前,各县(市)区会计考办将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张交市会计考办。

  (九)2010年9月15日前,各县(市)区对要求查分的人员统一提供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查分科目及考分。对查分人员中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更正考试成绩,由省会计考办提出申请报告,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审核通过后,才能更正成绩。

  六、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七、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县(市)区会计考办要认真履职,严格标准,提高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二00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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