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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沈阳市中级会计师考试费、教材费发票领取通知

时间:2015-05-12 17:27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沈阳考区)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考试费、教材费发票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2015年4月30日23时59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名缴费截止。为便于广大报考人员及时领取发票,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5〕19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票领取时间
  5月12日至6月12日(工作日时间)。
  二、发票领取地点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市公安医院对面)。
  三、发票领取方式
  请需要考试费、教材费发票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报名回执表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特别提示: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领取,超过此期限将无法为报考人员提供发票。

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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