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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5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时间:2015-02-09 17:54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沈阳市财政局2015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如下: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实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自被单位首次聘任会计工作岗位时间起(但应不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中途离开会计工作岗位(包括脱产参加全日制学习)时间应予扣除。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属违法行为,其“工作年限”不能纳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

  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为纸笔考试方式,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报名方式和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在我市报名考生,请登陆“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限内到我市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2014年度在我市报考且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619室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并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0:00至4月29日23:59。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0:00至4月30日23:59。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辽宁会计网”有关打印准考证通知。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主页上的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后,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 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设置密码,点击进入“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

  (10)下载打印《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

  (5)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5月6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窗口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6)1990年9月1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不能在网上直接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如报考人员确属条件符合,可持本人相关证件于4月23日至4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619室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代报名手续后,报考人员方可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考试报名中遇到问题,请向沈阳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22873758。

  [附件: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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