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2】
2010年2月1日,自然人甲与国有独资公司乙(以下简称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劳务作价出资30万元,货币出资20万元,企业成立之日缴足;乙公司货币出资100万元,企业成立之日缴纳50万元,企业成立后1个月内缴足其余50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10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010年3月4日,乙公司仍未缴足出资。
2010年3月16日,乙公司将自有的机器设备卖与A企业。
2010年3月20日,A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2010年6月20日,该贷款到期,但A企业的全部财产仅为80万元,不能偿还银行剩余的20万元贷款。
2010年4月5日,自然人丙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A企业,出资30万元。
2010年6月6日,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并修改合伙协议。
2010年7月22日,因丙无力清偿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决定A 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以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能否以劳务出资?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若合伙协议无约定,乙公司将自有的机器设备卖与A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后,能否继续执行A企业事务?并说明理由。
(5)对于A企业无力清偿的20万元贷款,甲应承担何种责任?并说明理由。
(6)对于A企业无力清偿的20万元贷款,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责任?并说明理由。
(7)对于A企业无力清偿的20万元贷款,丙应承担何种责任?并说明理由。
(8)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丙在A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公司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资料2参考答案】
(1)甲可以以劳务出资。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在本题中,自然人甲和国有独资公司乙出资设立A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自然人甲必须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2)乙公司应承担补缴义务,并对甲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合伙协议约定企业成立后1个月内,乙公司缴足另外50%的出资,但是直到2010年3月4日,乙公司仍未缴足出资,因此,乙公司应承担补缴义务,并对甲承担违约责任。www.examw.com
(3)若合伙协议无约定,乙公司将自有的机器设备卖与A企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合伙协议无约定,因此,国有独资公司乙将自有的机器设备卖与A企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4)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后,不能继续执行A企业的事务。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在本题中,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后,不能继续执行A企业的事务。
(5)甲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甲由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发生的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乙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在本题中,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7)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丙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丙在A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普通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有限合伙人甲、乙,A企业应当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