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每日一练 > 经济法练习题 >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7月19日)

时间:2013-07-19 10:37来源:未知 中级会计职称点击:

  多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5人。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

  B、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为2000万元

  C、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本题该公司由于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而少于5人);(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本题该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本题仅为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顶一下
(27)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