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考生答题时,应按照题目要求书写顺序号,所做的答案应尽量写在相应的题目顺序号下,尤其是在考生只做其中几道题时,更为重要。
五、关于各科目各类题型的具体要求
在各科目主观题各类题型前面,都列示了本类题型的一些具体要求,如下:
我们发现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过于关注具体题目中的要求,很少对大题前面的要求在意,这样容易造成未按照基本要求答题。如上列示,要求列计算过程的,没有计算过程;要求保留小数点以后两位的,没有按要求保留;会计分录没有按照要求写一级、明细科目。
建议考生在具体答题时,一定要注意每类题型有哪些基本要求,不要急于做题。
六、关于“多多益善”的说法
很多的考生,以及辅导班的辅导教师都有种观点,答题时多多益善,能写多少就写多少,这种做法对于知识掌握比较好的考生是“锦上添花”,但对于本来心里就没有底考生则是“画蛇添足”,起到了适得其反作用。在会计实务中,往往多做的分录抵销或冲销了正确分录;在经济法中,对理由的叙述,往往前后矛盾,得到相反的结论。
建议考生答题时,切记不要随意发挥,职称考试的评判标准是非常严格,不存在某些考试中写的多,就可酌情考虑加分的情况。